(2017)赣0730民初91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8-02-27
案件名称
原告陆园峰诉被告黄松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都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赣0730民初912号本院于2017年7月有28日对原告陆园峰与被告黄松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赣0730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赣0730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中第3页第11行中“借款本金11000元”补正为“借款本金110000元”。审判长 曾兆斌审判员 曾勇荣审判员 刘文锋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张 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