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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730民初91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8-02-27

案件名称

原告陆园峰诉被告黄松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都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赣0730民初912号本院于2017年7月有28日对原告陆园峰与被告黄松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赣0730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赣0730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中第3页第11行中“借款本金11000元”补正为“借款本金110000元”。审判长  曾兆斌审判员  曾勇荣审判员  刘文锋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张 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