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1703执72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袁琴、张晓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法院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达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1703执722号袁琴、张晓波:袁琴与张晓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张晓波支付袁琴21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向张晓波发出执行通知书。至此,袁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川1703民初163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