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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703执72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袁琴、张晓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法院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达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1703执722号袁琴、张晓波:袁琴与张晓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张晓波支付袁琴21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向张晓波发出执行通知书。至此,袁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川1703民初163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