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824执320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肖世全与被执行人四川省润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苍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苍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肖世全,肖世全与被执行人四川省润杰置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润杰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川0824执320号申请执行人肖世全。被执行人四川省润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肖世全与被执行人四川省润杰置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仲裁纠纷一案,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7月19日作出的苍劳人仲案(2016)126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肖世全于2017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四川省润杰置业有限公司债务多,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肖世全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苍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苍劳人仲案(2016)126号仲裁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素华审判员 何 宾审判员 向 剑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刘术琼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