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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102执56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9-23

案件名称

李秀华、陈阵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海圣建筑安装责任公司、于向斌房屋买卖合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569号申请执行人:李秀华,女,1958年12月17日出生。申请执行人:陈阵。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海圣建筑安装责任公司。被执行人:于向斌,男,1954年9月29日出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秀华、陈阵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海圣建筑安装责任公司、于向斌房屋买卖合同一案中,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现申请执行人已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审判长 于 祥审判员 李保秀审判员 田立东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姜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