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606民初1058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8-02-23
案件名称
周健祥与梁伟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健祥,梁伟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6民初10586号原告:周健祥,男,汉族,1983年9月17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被告:梁伟杰,男,汉族,1992年2月5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原告周健祥诉被告梁伟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梁伟杰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的应诉材料,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张红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黄敏仪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