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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6民初1058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8-02-23

案件名称

周健祥与梁伟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健祥,梁伟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6民初10586号原告:周健祥,男,汉族,1983年9月17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被告:梁伟杰,男,汉族,1992年2月5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原告周健祥诉被告梁伟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梁伟杰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的应诉材料,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张红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黄敏仪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