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323执恢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陈道彬与杨合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灵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灵璧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道彬,杨合肥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1323执恢6号申请人:陈道彬,男,1948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被执行人:杨合肥,男,1971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道彬与被执行人杨合肥(2016)皖1323执793号民间借贷抚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合肥在外务工,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解全飞审 判 员 韩永金代理审判员 屠光睿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 记 员 王 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