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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323执恢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陈道彬与杨合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灵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灵璧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道彬,杨合肥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1323执恢6号申请人:陈道彬,男,1948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被执行人:杨合肥,男,1971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道彬与被执行人杨合肥(2016)皖1323执793号民间借贷抚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合肥在外务工,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解全飞审 判 员  韩永金代理审判员  屠光睿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 记 员  王 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