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1181刑初7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欧阳福英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德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欧阳福英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赣1181刑初72号公诉机关德兴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欧阳福英,外号“英仂”,女,1965年7月10日出生于江西省德兴市,汉族,小学文化,务农,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德兴市,家住德兴市。因涉嫌本案赌博罪于2016年3月25日被德兴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3月16日被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7年6月6月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德兴市人民检察院以德检公诉刑诉(2017)第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欧阳福英涉嫌犯赌博罪,于2017年6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文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欧阳福英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2年年底至2016年3月24日期间,被告人欧阳福英在家中先后为两个广东人(另案处理)和本村村民陶某开设的“六合彩”赌博开票,并从所开票的金额中收取约定的手续费。2016年3月24日,德兴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到欧阳福英家进行调查时,当场抓获正在为买“六合彩”的人开票的欧阳福英,并当场搜查到其为2016年第16期至第35期的“六合彩”开票金额码单记录账本23张、“六合彩”收款收据12张以及“六合彩”宣传册6本。被告人欧阳福英所记载的上述开票金额码单正面,详细记载了欧阳福英为2016年第16期至第35期的“六合彩”开票金额,达39万余元,其获利5万余元;码单反面则记载了部分到其家中购买“六合彩”的人员姓名以及购买“六合彩”的金额,所记载的购买“六合彩”人员达几十人之多。在本案的侦查期间,被告人欧阳福英退缴了违法所得八万元。在本案的审理期间,被告人欧阳福英主动缴纳了罚金。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庭审亦无异议并当庭认罪,且有1、从被告人欧阳福英家中扣押的“六合彩”宣传册等物证;2、欧阳福英记载的于2016年第16期至第35期的“六合彩”开票金额码单记录、欧阳福英手机截图等书证;3、证人陶某、董某1、董某2、毛某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欧阳福英的供述与辩解、归案情况、常住人口信息、缴纳罚金票据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欧阳福英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坦白,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了罚金,本院亦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认罪、退缴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了罚金,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可对其适用缓刑。本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以上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欧阳福英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退缴的违法所得八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徐仁斌人民陪审员 傅小敏人民陪审员 陈红梅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 记 员 杨 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