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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23刑初13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行贿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华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容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某,杨某某

案由

行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623刑初132号公诉机关华容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吴某某,男,1957年12月11日出生于湖南省华容县,汉族,高中文化,自由职业,住华容县。因本案于2017年3月3日由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3月4日由华容县公安局执行,3月17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7年8月11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华容县公安局执行。现押华容县看守所。被告人杨某某,男,1970年7月16日出生于湖南省华容县,汉族,初中文化,从事管道安装工作,住华容县。因本案于2017年3月9日由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日由华容县公安局执行。现在家。华容县人民检察院以华检刑诉(2017)1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犯行贿罪,于2017年6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夏顺娥、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在不具备任何建筑资质的情况下,于2012年4月至2016年9月间,为承接到华容县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而非法获利,13次给予严某某(另案处理)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71585.3元,被告人吴某某在实施农村饮水项目追补工程过程中,2次送给严某人民币15000元。具体事实如下:一、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共同行贿171585.3元的事实。1、2010年,被告人吴某某通过其弟媳找到时任华容县水利局分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严某,请求其安排一些农村饮水项目工程给自己做,严某建议被告人吴某某与曾经做过农村饮水项目工程的被告人杨某某合伙承接工程。被告人吴某某找到被告人杨某某商议后,二被告人决定共同承接工程,由被告人吴某某协调工程工地上的各种关系,被告人杨某某具体负责施工,共负盈亏。2011年9月,严某安排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承接了华容县南山乡集中供水工程管道安装工程。2012年4月,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为感谢严某及为求得其在承接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方面继续关照,在华容县章华某2四牌楼的人民金店购买了一个黄金手镯送给了严某。经鉴定:该黄金手镯价值人民币10605.8元。2、2012年8月,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通过严某承接了华容县万庾镇吴某集中供水管网延伸安全工程和华容县北景港镇第一水厂供水工程管道开挖及安装承包工程。2012年农历腊月,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为感谢严某,以拜年的名义送给严某10000元。3-5、2013年9月,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通过严某承接了华容县宋家嘴镇集中供水工程管道开挖及安装工程,2013年端午节、中秋节和农历腊月,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为感谢严某及为求得其在承接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方面继续关照,以拜节、拜年的名义分别送给严某10000元,共计30000元。6-8、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为求得严某在承接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方面继续关照,于2014年端午节、中秋节、农历腊月,以拜节、拜年的名义分别送给严某10000元或20000元,共计40000元。9、2014年,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为感谢严某曾经给予的关照及求得其在承接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方面继续关照,为严某的新房提供无偿装修。经鉴定:房屋装修价值40979.5元。10-12、2015年3月,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通过严某承接了华容县北景港镇八一水厂供水工程管道开挖及安装工程和华容县南山乡八一水厂供水工程管道开挖及安装工程。2015年端午节、中秋节和农历腊月,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为感谢严某的帮助并希望严某帮助其尽快结算工程款,以拜节、拜年的名义分别送给严某10000元,共计30000元。13、2016年8月,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为感谢严某的帮助并希望严某帮助其尽快结算八一水厂供水安装工程的工程款,送给严某10000元。二、被告人吴某某单独行贿15000元的事实。2015年10月,被告人吴某某转包了湖南省利邦公司中标的华容县农村饮水项目追补工程的部分项目,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华容县水利局分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严某的支持,于2015年11月的一天在严某家里、12月的一天在华容县章华某2“长城”宾馆分别送给严某10000元和5000元,共计15000元。2017年3月3日,被告人吴某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检察机关未掌握的上述犯罪事实;2017年3月8日,被告人杨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二被告人均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主动缴纳罚金。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严某、庞某、谢某、罗某、何某、彭某的证言,华容县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证明,2011年至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相关农村饮水管道安装工程合同,华容县洞庭湖区(追补)2015年中央预算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合同书,严某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华容县人民政府文件,华容县水利局文件,华容县价格认证中心华价认定(2017)10号价格认定结论书,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说明、银行进账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款人民币17万余元,被告人吴某某单独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款人民币1.5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起了主要作用,均是主犯;被告人吴某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问题,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愿意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均可依法宣告缓刑。据此,对被告人吴某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对被告人杨某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吴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被告人杨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李艳君人民陪审员  刘海清人民陪审员  雷海明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 记 员  闵 煜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