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84执147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曹付拴与郑州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郑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曹付拴,郑州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84执1476号申请执行人:曹付拴,男性,1948年6月25日出生,住新郑市被执行人:郑州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新郑市孟庄镇双湖大道东段本院在执行曹付拴与郑州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陈瑞甫审 判 员 王 平人民陪审员 王法文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 记 员 高 昭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