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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1102民初158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冈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1102民初1581号原告: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黄冈市黄州区体育路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0706987492T,法定代表人:余阳春,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邓建和,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被告: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八栋2-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085552P,法定代表人:王辉,总经理。原告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8日立案受理后,原告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48832元减半收取24416元,由原告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长  何国琴审 判 员  靖红涛人民陪审员  倪德安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 记 员  阮宁馨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