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1873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张文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873号申请执行人:张文奎,男,195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东区。委托代理人:张志媛,女,1983年3月3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南开区。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营业场所天津市河东区。负责人:李政,总经理。张文奎申请执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4155号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国艳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吴 珊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