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322执恢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王小丽、钱亚楠、钱亚超、秦维锁纠纷一案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昌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昌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322执恢54号王小丽、钱亚楠、钱亚超、秦维锁:本院执行的钱亚超等申请秦维锁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秦维锁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马海军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 梁 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