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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322执恢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王小丽、钱亚楠、钱亚超、秦维锁纠纷一案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昌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昌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322执恢54号王小丽、钱亚楠、钱亚超、秦维锁:本院执行的钱亚超等申请秦维锁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秦维锁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马海军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 梁 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