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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8民初9950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贾龙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桃源路分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贾龙,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桃源路分公司

案由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全文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渝0108民初9950号原告贾龙,男,1988年4月生,汉族,无业,住重庆市沙坪坝。被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桃源路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桃源路158号附20号2-1至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70TKXW。负责人李国。委托代理人易小曼,女,1994年1月4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工,住重庆市巫山县培石乡葫芦村4组30号,公民身份号码5002371994********。原告贾龙诉被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桃源路分公司(以下简称“永辉桃源路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常凌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贾龙、被告永辉桃源路店委托代理人易小曼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贾龙诉称:2017年6月8日,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散称士力架一袋,花费7.3元。涉案产品标注有“生产日期:2016年8月16日等,保质期42周”,原告在购买该产品时,该产品已过保质期。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的规定,被告应就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行为对原告进行赔偿。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000元。被告永辉桃源路店无答辩意见。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8日,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德芙散装士力架麦芽”一袋,里面包含5块“士力架”,外包装由标签封口,标签上标注有“包装日期17-06-08,单价70.00元/Kg,重量0.104Kg,总价款7.3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购物小票。5块“士力架”的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2日(1块)、2016年8月16日(3块)、2017年1月3日(1块),标注的保质期均为42周。原告据此认为涉案产品在购买时已过保质期,故被告销售的系不合格产品,遂以前述请求诉至本院。上述事实有购物小票、产品实物及以及原告的陈述在卷为凭,经当事人质证、法庭认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原告在被告处购买涉案产品,被告向原告出具了购物小票,原、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依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本案中,涉案产品的保质期均标注为42周,即294天,根据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计算,被告在2017年6月8日购买时,部分“士力架”已超过保质期,应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注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被告永辉桃源路店作为专业的超市经营者,禁止销售过期产品是其应当知晓的基本常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就其销售的产品是否超过保质期尽到严格的审查义务。由于被告未尽严格的审查义务,向原告销售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00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桃源路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贾龙1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桃源路分公司负担(该款暂由原告垫付,被告在履行上述支付义务时迳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审判员  常凌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肖瑶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