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民终427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8-16
案件名称
长春市君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长春市君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吉01民终427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长春市君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长春市汽车厂区51街区23栋法定代表人:范会进,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世杰。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住所地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街道。法定代表人:于波,乡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韩彪。委托诉讼代理人:石云峰。上诉人长春市君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鹏公司)与被上诉人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胡家政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2016)吉0113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君鹏公司上诉请求:请求撤销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2016)吉0113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改判胡家政府给付君鹏公司利息款93314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给付自2008年4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胡家政府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审法院未保护君鹏公司93314元的利息错误,93314元利息应作为本金计算利息。胡家政府辩称: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君鹏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要求胡家政府支付工程款220291.4元及利息282786.49元。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君鹏公司、胡家政府双方签订协议,胡家政府将君鹏公司建设的综合楼第三层作为办公楼,作价60万元,此款2003年底付20万元,余款从2004年至2008年,分五年支付,每年付8万元,利息按银行利息从发生之日起给付。2008年3月双方在乡镇非“普九”债务情况说明中注明为付款29.9万元,利息款93314元。2016年1月18日胡家政府为君鹏公司出具对账单回执注明,本金126977.43元,利息93314元。一审法院认为:胡家政府应给付欠君鹏公司的房款,关于本金问题,在2016年1月18日胡家政府为君鹏公司出具对账单回执注明,欠本金126977.43元,对于欠款的本金应按126977.43元计算。关于利息问题,2008年3月双方在乡镇非“普九”债务情况说明中,注明利息款93314元,而在2016年1月18日胡家政府为君鹏公司出具对账单回执注明,利息款93314元,说明此利息款是2008年3月双方在乡镇非“普九”债务情况说明中,注明的利息款93314元。胡家政府自2008年4月1日起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胡家政府称“胡家政府未给付欠款是因为君鹏公司自2003年起侵占胡家政府土地约300平至今,君鹏公司返还土地后立即给付欠款”,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可另行主张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判决:一、被告胡家政府给付原告君鹏公司欠款本金126977.43元及利息,利息自2008年4月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胡家政府给付原告君鹏公司自2004年1月至2008年3月利息款93314元;三、驳回原告君鹏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630元,减半收取5315元,由胡家政府承担。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一致。本院认为:胡家政府与君鹏公司于2003年签订《胡家回族乡政府解决办公楼协议书》,该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截止2016年1月18日,胡家政府欠付君鹏公司本金为126977.43元,欠付2008年3月前的利息款93314元,经双方核对无异议,胡家政府应承担给付责任。关于君鹏公司上诉主张欠付的利息款93314元应作为本金从2008年4月1日开始计算利息问题,因双方签订的《胡家回族乡政府解决办公楼协议书》约定欠付款项利息按“银行利息从发生之日起给付”,而并未约定欠付利息可以计入本金计算复利,故本院对其上诉主张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君鹏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60元,由上诉人君鹏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李 迪代理审判员 李东鹤代理审判员 梁 芳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李玉鑫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