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24执3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程晓泽、周文青民离婚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稷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稷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稷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24执362号程晓泽、周文青:本院执行的程晓泽申请执行周文青离婚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张淑菁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吴晓栋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