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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24执3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程晓泽、周文青民离婚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稷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稷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稷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24执362号程晓泽、周文青:本院执行的程晓泽申请执行周文青离婚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张淑菁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吴晓栋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