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民终5458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沈嵋与姜卓相邻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沈嵋,姜卓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京01民终545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沈嵋,女,1967年10月5日出生。委托诉讼代理人:贾致瑜,北京安理(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姜卓,女,1973年4月28日出生。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新嵘,北京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沈嵋因与被上诉人姜卓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29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7月1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无新的事实和理由,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姜卓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驳回姜卓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一审法院法官在开庭前未做详细调查就得出我方败诉的结论并责令我拆除平台,存在偏听偏信,判决书中存在多处错误;2.我方自建的平台不会对沈嵋家造成安全隐患;3.小区内很多业主搭建了平台,物业从未制止过,我是参照别家建的,物业当时也并未制止,一审法院引用物业出具的证明作出的判决是不合理的。姜卓辩称,同意一审判决。姜卓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要求判令沈嵋拆除在北京市海淀区××小区××号楼-1层至2层××单元南侧103室至104室二层阳台之间自行搭建的平台,恢复建筑物原状;2.本案诉讼费由沈嵋负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法院予以确认。姜卓是104室业���,沈嵋是103室业主,二人的房屋相邻,沈嵋的房屋在姜卓房屋的西侧。沈嵋在自家二层卧室外将小平台向外扩张,宽度与阳台持平。庭审中,姜卓对所述沈嵋搭建的平台影响其住家私密性及造成安全隐患,提供了现场照片,沈嵋对照片的真实性认可,称是去年拍摄的。经法庭询问,现诉争平台仍存在。姜卓另提供小区物业公司北京太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的证明,主要内容为:103室装修中在南侧小院推拉门外加装挡雨棚,不符合物业规定,在搭建过程中多次告知其搭建挡雨棚的注意事项。沈嵋对该证据不予认可,称物业公司从未阻止过其进行搭建。沈嵋提供照片证明其对重新改建房屋的情况,姜卓对此照片的真实性认可,称可以看出平台在两家阳台之间,并与自家阳台相连。一审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此处的方便生活不仅仅指方便自身,同样也要考虑到周边邻居的生活状况,根据双方提供的照片,可以确认沈嵋搭建的平台与姜卓家阳台相连,可以清楚看到姜卓家的情况。该搭建行为亦未得到小区物业的认可,小区内的业主都应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沈嵋在两家阳台之间搭建平台的行为给姜卓家带来安全隐患,现姜卓要求沈嵋将该平台拆除,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判决:沈嵋将其在北京市海淀区××小区××号楼负一层至二层××单元一0三室与一0四室二层阳台之间搭建的平台拆除,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执行。二审中,沈嵋提交照片彩色打印件11张以证明两家环境及安全性的现状,还提交沈嵋房屋摄像头安装合同以证明安装了摄像头,可以保证���家的安全。姜卓认可照片一、二、三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但认为这些照片只能证明现状,不能证明安全性,对其余照片不认可;不认可摄像头安装合同的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姜卓提交照片五张,证明平台的现状。沈嵋认可其真实性和证明目的,认可照片所示为平台现状。本院认为沈嵋提交的照片无法证明其证明目的,摄像头安装合同与本案缺乏关联性。本院对姜卓提交照片的真实性和证明目的予以确认。经审查,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沈嵋将自家二层卧室外的小平台向外扩张,从双方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出该平台与姜卓家阳台相连,站在该平台上可以清楚看到姜卓房屋内的情况。沈嵋的搭建行为给姜卓的���屋造成安全隐患,对姜卓房屋的私密性也有所影响,一审法院支持沈嵋要求拆除该平台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同一小区内是否有其他业主搭建类似平台,并不构成沈嵋搭建行为具备合法性的正当理由,本院不予采信。综上,沈嵋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0元,由沈嵋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陈立新审 判 员 汤 平代理审判员 赵小军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法官 助理 黄慧婧书 记 员 张薷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