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1002执861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广西百色道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蒙绍显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百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广西百色道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蒙绍显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桂1002执861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广西百色道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百色市禄源工业园A03-04地块。被执行人蒙绍显,男,1963年5月18日出生,住所地百色市右江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广西百色道富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蒙绍显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蒙绍显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标的为78219元。但被执行人蒙绍显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从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中扣划执行款78219元及执行费1073元,本院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右江区人民法院(2017)桂1002执字第172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陆建华审判员 郭耀坤审判员 刘桂龙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龚志帽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