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21执813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韩辉诉翟雯雯、凤台县钱庙乡泰丰窑厂追索劳动报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17)皖0421执813号发往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事由:因韩辉诉翟雯雯、凤台县钱庙乡泰丰窑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关于翟雯雯、凤台县钱庙乡泰丰窑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翟雯雯、凤台县钱庙乡泰丰窑厂银行存款查询人姜鹏批准人葛峰填发人姜鹏审判员 姜鹏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丁楠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