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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133执恢3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10-25

案件名称

阿尔增加与吉衣发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法院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边彝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恢 复 执 行 通 知 书(2017)川1133执恢32号吉衣发里:本院于二O一三年五月三十日作出(2013)马边执字第25号执行裁定,终结执行阿尔增加与吉衣发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现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4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恢复(2013)马边执字第25号案件的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