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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522执66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张某与乔某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秦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22执66号申请人:张某被执行人:乔某张某与乔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1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000元,剩余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院已于2017年8月10日将6000元转付给申请人张某。至此,张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甘0522民初37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和解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秦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