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2执恢117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张艳君、汤天杨与株洲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知书(2017)湘0202执恢117号申请执行人张艳君,女,汉族,1986年10月18日出生。申请执行人汤天杨,男,汉族,1984年10月9日出生。被执行人株洲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临320国道旁荷塘铺村居民小区26栋201-205号。法定代表人郭梓宁,该公司总经理。我院于2017年7月6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艳君、汤天杨与被执行人株洲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8月10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 判 长 文 辉审 判 员 韩 涛代理审判员 易��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罗中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