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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93执保129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王闯与刘淑珍、尚起辉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93执保129号申请保全人:王闯,男,汉族,1992年10月30日生,住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被保全人:刘淑珍,女,汉族,1970年1月20日生,住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被保全人:尚起辉,男,蒙古族,1970年11月11日生,住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镇。关于申请保全人王闯与被保全人刘淑珍、尚起辉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民事案号为(2017)吉0193民初1587号,办案人为孙叶红。保全案件于2017年8月9日立案移送后,2017年8月10日开始执行保全,已查封申请保全人王闯名下房屋一套,查封被保全人尚启辉名下房屋一套。现已保全完毕,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执行员  汪晓军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贾凯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