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黑8102执保103号之三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宜信惠琮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万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建三江农垦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内0402财保385号申请人:郭满春,女,57岁,汉族,住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被申请人:郝晶晶,女,34岁,汉族,住赤峰市红山区。申请人郭满春与被申请人郝晶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郭满春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采取保全措施。审判员贺友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书记员海尔罕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