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浙0703执211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8-08-04

案件名称

金华市亿丰印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703执2111号金华市亿丰印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金华市亿丰印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义乌市杰菲日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703民初288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金华市亿丰印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7月0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义乌市杰菲日化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