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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2403执848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吕志芳与杨井珠买卖合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848号吕志芳、杨井珠: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此款现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本院(2017)吉2403民初200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