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03执848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吕志芳与杨井珠买卖合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848号吕志芳、杨井珠: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此款现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本院(2017)吉2403民初200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