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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226民初29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黄凤与黄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颍上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凤,黄龙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1226民初2931号原告:黄凤,女,1981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颍上县。被告:黄龙,男,1978年7月13日,汉族,住安徽省颍上县。原告黄凤与被告黄龙为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被告黄龙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 判 长  王明贤人民陪审员  刘 习人民陪审员  余 芳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吴管正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