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22执214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李井龙与张双亮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214号李井龙、张双亮:本院执行的李井龙申请张双亮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李井龙的权益已全部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