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891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邵淑芬、天津市东郊农牧场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891号申请执行人:邵淑芬,女,1969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天津市东郊农牧场,住所地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苗四路。申请执行人邵淑芬与被执行人天津市东郊农牧场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2735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伊德普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董 锴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