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114执恢12号
裁判日期: 2017-08-10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夏莹与张杰、邓于凤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鄂0114执恢12号本院在执行夏莹与张杰、邓于凤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杰、邓于凤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张杰、邓于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