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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10民初110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与杭州中都置业咨询连锁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都置业咨询连锁有限公司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110民初11079号原告:浙��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临安市锦城街道余村圣园路口。法定代表人:徐国伟。委托代理人:倪根强,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建,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杭州中都置业咨询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中都大厦五楼。法定代表人:杨定珍。本院于2017年7月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中都置业咨询连锁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未于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丁伟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员徐昕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