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执保35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白马支行与南京卓成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储燕、蒋君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执保35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白马支行:本院在执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白马支行与南京卓成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蒋君友、储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保字案件中,根据你行提供的线索,对蒋君友、储燕名下位于宜兴市新街街道海德名园118号1604室进行了查询,经查,本院另案目前首轮查封该房产,本案对该房产设有抵押权,具备处置条件。本案符合恢复执行要求,本院将依职权恢复。至此,本执保字案件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