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802执恢1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田建国与张诚宽、杨春霞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802执恢179号申请人田建国,男,1963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现住修武县。被执行人杨春霞,女,1968年2月24日出生,汉族,现住焦作市解放区。被执行人张诚宽,男,1961年4月21日出生,汉族,现住焦作市解放区。焦作市众信公证处作出(2014)焦众证执字第8号执行证书已经于2014年3月21日生效,因被执行人杨春霞等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田建国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过本院执行,现已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将执行款29464元执行到位,并同意本案结案。故此,依据焦作市众信公证处(2017)(2014)焦众证执字第8号执行证书,申请人田建国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春霞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以执结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审判长 苗滋滨审判员 宋海燕审判员 程志猛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侯晨忆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