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豫0802执恢1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田建国与张诚宽、杨春霞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802执恢179号申请人田建国,男,1963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现住修武县。被执行人杨春霞,女,1968年2月24日出生,汉族,现住焦作市解放区。被执行人张诚宽,男,1961年4月21日出生,汉族,现住焦作市解放区。焦作市众信公证处作出(2014)焦众证执字第8号执行证书已经于2014年3月21日生效,因被执行人杨春霞等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田建国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过本院执行,现已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将执行款29464元执行到位,并同意本案结案。故此,依据焦作市众信公证处(2017)(2014)焦众证执字第8号执行证书,申请人田建国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春霞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以执结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审判长  苗滋滨审判员  宋海燕审判员  程志猛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侯晨忆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