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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0114民初108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吕仕斗与上海丝汇服饰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吕仕斗,上海丝汇服饰有限公司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114民初10854号原告:吕仕斗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东,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丝汇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娥。本院审理的原告吕仕斗与被告上海丝汇服饰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日立案,原告吕仕斗于同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之撤诉申请,并未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吕仕斗撤诉。本案受理费予以免缴。审判员 叶 珣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孙心元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