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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执275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执行通知书陈发满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2759号陈发满:本院作出的(2017)粤01刑初26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判决,你应缴纳罚金52万元。因你没有按期履行上述义务,本院于2017年6月2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你的银行存款37667.79元,后你将527600元交至本院。现本院已将其中的52万元作为罚金上缴国库,余款45267.79元予以退回。因生效判决确定的罚金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