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执275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执行通知书陈发满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2759号陈发满:本院作出的(2017)粤01刑初26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判决,你应缴纳罚金52万元。因你没有按期履行上述义务,本院于2017年6月2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你的银行存款37667.79元,后你将527600元交至本院。现本院已将其中的52万元作为罚金上缴国库,余款45267.79元予以退回。因生效判决确定的罚金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