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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06执异3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苏州摩登门控集成有限公司与周亮、周月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苏州摩登门控集成有限公司,周亮,周月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全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506执异36号案外人:杨小菁。申请执行人:苏州���登门控集成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南环西路1110-18号。法定代表人:但文林,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周亮。被执行人:周月汉。本院在执行苏州摩登门控集成有限公司与周亮、周月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杨小菁对本院查封车牌号为苏E×××××切诺基汽车一辆提出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案外人杨小菁异议称,其在2014年4月1日通过(2014)园执网拍字第0009号案件,以人民币106000元拍得车牌号苏E×××××切诺基汽车一辆,但因故没能马上过户。2015年4月30日,法院以(2010)吴执字第175-1号执行裁定又查封了该车,至其不能办理过户。请求��快解除对该车的查封。申请执行人苏州摩登门控集成有限公司未作答辩。被执行人周亮、周月汉未作答辩。本院查明,苏州摩登门控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门控公司)与周亮、周月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6月19日作出的(2009)吴民一初字第94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周月汉应归还摩登门控公司装饰装修工程款人民币197519.4元;周亮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0元,由周亮、周月汉负担。因周亮、周月汉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权利人摩登门控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周亮、周月汉给付人民币199519.4元。本院立案受理,立案标的为人民币199519.4元,执行费2893元。执行中查明,登记于被执行人周月汉名下的苏E×××××等三辆汽车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查封。2010年3月16日,本院作出(2010)吴执字第175号民事裁定,至苏州市车辆管理所依法查封登记在执行人周月汉名下的苏E×××××汽车一辆。因当时该车下落不明,故未作处置。2015年4月30日,本院作出(2010)吴执字第175-1号执行裁定:冻结、划拔被执行人周亮、周月汉银行存款人民币202412.4元,不足部分查封、扣押周亮、周月汉的其他相应财产。同年5月28日,本院至苏州市车辆管理所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周月汉名下苏E×××××等小型汽车四辆。2017年7月25日,案外人杨小菁以车牌号为苏E×××××切诺基汽车一辆系其于2014年4月1日通过司法网拍购得为由提出异议,并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1、2014年4月8日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确认书1份,载明:网拍案号(2014)园执网拍字第0009号,拍卖标的物车牌号苏E×××××切诺基汽车一辆,执行案号(2013)园复执字第0016号,网拍时间2014年3月31日10时至4月1日10时止,成交价格人民币106000元,买受人杨小菁。2、2014年4月9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园复执字第0016-2号民事裁定书1份,载明:将登记在周月汉名下的车牌号苏E×××××汽车【车辆型号为BJ2021V8,中文品牌为切诺基牌】交付买受人杨小菁所有。3、2014年4月9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向苏州市车辆管理所发出的(2013)园复执字第001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1份,载明:解除苏州工业园区(2012)园执字第07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周月汉名下的车牌号码苏E×××××的汽车【车辆型号为BJ2021V8,中文品牌为切诺基牌】一辆的查封,将上述车辆过户至杨小菁名下。本院认为,案外人主张执行标的物的实体权利并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可以阻止标的物执行的证据。本案争议之车牌号码苏E×××××汽车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周月汉名下,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13)园复执字第0016-2号民事裁定书及司法网拍成交确认书等证据表明了本案争议之汽车为案外人杨小菁通过司法拍卖平台竞拍所得,故案外人杨小菁的异议成立。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0)吴执字第175-1号执行裁定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周月汉名下车牌号码为苏E×××××车辆的查封中止执行。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长  孙宝华执行员  姜春燕执行员  顾小炜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李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