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7执22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2017湘0527执224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支行与陈林江、陆叶平、邱忠刚、陈海燕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7执224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支行陈林江、陆叶平、邱忠刚、陈海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支行与陈林江、陆叶平、邱忠刚、陈海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支行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7)湘0527民初225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8月1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莫文召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孙伟鸿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