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1执60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王社生与何在祥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606号王社生、何在祥:本院执行的王社生申请何在祥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何在祥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