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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266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蔡锦冲、毛志松劳务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666号蔡锦冲、毛志松:关于蔡锦冲与毛志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0048元,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1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被执行人毛志松于2017年7月28日汇入本院账户人民币10000元,本院于2017年7月31日将该款交付申请执行人蔡锦冲,申请执行人蔡锦冲向本院出具证明,表示余款人民币48元自愿放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