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4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2454海门市大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陈胜利、南通璟妮达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金鑫、陈燕、徐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454号申请执行人崔向阳、被执行人陈夏娟:关于崔向阳与陈夏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4921.52元,执行费用人民币27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人民币23726元,本院已于2017年8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