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684执24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2454海门市大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陈胜利、南通璟妮达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金鑫、陈燕、徐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454号申请执行人崔向阳、被执行人陈夏娟:关于崔向阳与陈夏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4921.52元,执行费用人民币27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人民币23726元,本院已于2017年8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