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802刑初5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卢汉棋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岩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卢汉棋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802刑初584号公诉机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卢汉棋,男,1967年12月13日出生于龙岩市新罗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17年3月29日被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取保候审。同年7月2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家。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以龙新检公刑诉[2017]5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卢汉棋犯盗窃罪,于2017年7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连艳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卢汉棋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2月11日16时许,被告人卢汉棋在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中心村南市场一店铺内看谢某等人打麻将时,趁谢某上卫生间之机,将谢某放在座位上挎包内的钱包盗走后逃离。经查,被盗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011元、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另查明,2017年3月29日,被告人卢汉棋在其儿子陪同下到龙岩市公安局适中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卢汉棋退赔了失主经济损失总计3500元,并取得失主的谅解,失主谢某要求对被告人卢汉棋从轻处罚。上述事实,被告人卢汉棋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并有户籍证明,违法犯罪前科查证经过,谅解书及收条,情况说明,到案经过,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照片及逃离现场截图照片,龙岩市看守所暂不予收押通知书,证人证言,失主谢某的陈述及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卢汉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01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卢汉棋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能积极赔偿失主经济损失,取得失主谅解,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卢汉棋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限于本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清)。(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判员 王 晓 明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邱奕蕴(代)速录员 章 娜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法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PAGE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