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682执59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喻小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592号申请执行人: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湘市三湾工业园石塘大道东侧。法定代表人:李关利,董事长。被执行人:喻小华,男,1976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临湘市人。本院依据(2017)湘0682民初753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喻小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喻小华与申请执行人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