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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821刑初1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吴剑和、吴学丽、吴学良、胡利燕、刘小芳、郭美美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旺苍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旺苍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剑和,吴学丽,吴学良,胡利燕,张美美,吴小芳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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