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81执恢7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欧建芬与骆志坚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恢复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81执恢76号申请人:欧建芬被执行人:骆志坚本院执行的欧建芬与骆志坚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骆志坚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刘 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XX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