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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081执恢7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欧建芬与骆志坚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恢复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81执恢76号申请人:欧建芬被执行人:骆志坚本院执行的欧建芬与骆志坚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骆志坚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刘 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XX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