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1881刑初195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吴某定、吴某仔敲诈勒索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英德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英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定,吴某仔,张某流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1881刑初195号公诉机关英德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吴某定,男,1969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广东省英德市人,初中文化,住广东省英德市。因本案于2016年5月10日被英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6年5月17日被英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本院于2017年5月19日继续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被告人吴某仔,男,1973年2月11日出生,汉族,广东省英德市人,小学文化,住广东省英德市。因本案于2016年5月10日被英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6年5月17日被英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本院于2017年5月19日继续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被告人张某流,男,1969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广东省英德市人,初中文化,住广东省英德市。因本案于2016年5月17日被英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本院于2017年5月19日继续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英德市人民检察院以英检刑诉﹝2017﹞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定、吴某仔、张某流犯敲诈勒索罪,于2017年5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当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范科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定、吴某仔、张某流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7日下午,被告人吴某定、吴某仔、张某流在得知有人砍伐村中树木的消息后,去到英德市大站镇长湖洋公坑山上找到正在那挖树的陆某1、陆某2等人,以陆某1等人盗伐了下楼村的林木为由,扬言不赔偿就报警或纠集村民拉走、毁坏被害人挖掘机等,勒索了陆某1等人31700元人民币,得手后,被告人吴某定、吴某仔、张某流除了将其中勒索来的8000元存入下楼村集体帐户,剩余赃款三人私分。另查明,案发后三被告人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主要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某定、吴某仔、张某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并无异议,且有相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的陈述;现场勘查材料、退赃收据、谅解书及视听资料等证据在卷佐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定、吴某仔、张某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等手段索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吴某定、吴某仔、张某流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定、吴某仔、张某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罪名成立,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吴某定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二、被告人吴某仔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三、被告人张某流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吴伟坚人民陪审员 华宝莲人民陪审员 杨惠霞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 记 员 赖静君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