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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4执121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章永伟公民身份号码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章永伟公民身份号码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罚 款 决 定 书(2017)浙1024执1213号被罚款人:章永伟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7709145439。本院在执行杭州星星家电营销有限公司与仙居县伟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章永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对章永伟罚款200元,限在2017年8月1日前交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向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