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605执保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徐恒平与赵军财产保全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吉0605执保84号徐恒平:申请执行人徐恒平与被执行人赵军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吉0605财保8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现已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唐新利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程 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