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0112执289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保云仙与被执行人代强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保云仙,代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12执2894号申请执行人保云仙,女,1990年12月6日生,白族。被执行人代强,男,1988年7月15日生,汉族。申请执行人保云仙与被执行人代强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支付了抚养费人民币1140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690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李江永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周 宏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