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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12执289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保云仙与被执行人代强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保云仙,代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12执2894号申请执行人保云仙,女,1990年12月6日生,白族。被执行人代强,男,1988年7月15日生,汉族。申请执行人保云仙与被执行人代强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支付了抚养费人民币1140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690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李江永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周 宏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