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03执43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李志国与杨德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438号杨德政、李志国:申请执行人杨德政与被执行人李志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延边中院作出的(2017)吉24民终3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