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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2403执43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李志国与杨德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438号杨德政、李志国:申请执行人杨德政与被执行人李志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延边中院作出的(2017)吉24民终3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