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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03执561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申请人刘祖魁与被执行人武冈市和润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503执561号申请执行人:刘祖魁,男,1955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被执行人:武冈市和润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武冈市迎春亭办事处迎春社区二机械厂。申请执行人刘祖魁与被执行人武冈市和润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了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了义务,本案已达到执行目的。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贺宏斌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李仁亮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