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527执30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2017湘0527执304号(绥宁县人民医院与毛财成、李小凤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7执304号绥宁县人民医院毛财成、李小凤:绥宁县人民医院与毛财成、李小凤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绥宁县人民医院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7)湘0527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8月1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付明良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书记员  刘 芳 来源: